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洛政办〔2021〕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8月25日 洛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