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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市民:洛阳市乡村振兴技能人才提升工作方案

时间:2022-08-19     【转载】   来自:洛阳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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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乡村振兴技能人才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以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为引领,持续健全人社领域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大职业技能开发力度,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为总目标,以加强技能培训为抓手,全面提高乡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保持脱贫人口就业总体稳定。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劳动力就业数据库,提升农村就业信息化水平;扩大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覆盖面,提高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技能就业能力;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就业帮扶支持力度,促进劳动力就业稳中提质;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发挥政策最大效益。

(三)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各级政府在乡村振兴人才技能提升中的主导作用,充分有效运用各类财政资金,营造职业培训、技能提升良好环境。

——坚持需求导向。结合各县区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方向、根据局部或行业市场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

——坚持扩面提质。既注重质也注重量,在困难帮扶、兜底保障的基础上,扩大就业培训覆盖范围,提高就业帮扶水平,提升就业质量。

——坚持协同联动。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广泛动员行业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促进就业强大合力。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乡村振兴“雨露计划”

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雨露计划”,督促指导各县(区)采用新媒体等手段加大“雨露计划”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让贫困户充分知晓补助政策,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圆满完成目标任务。2022年计划完成全市培训28000人的任务。其中:职业教育培训20000人,短期技能培训50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500人,致富带头人培训500人。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乡村工匠计划

    实施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养乡村工匠计划,各县区对近年来本地技能人才提升基数进行摸底并建立基础技能人才数据库,根据地方特色和培训意愿,鼓励其就读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成为高技能人才。

   第一阶段:摸清本县区本乡镇完成初级技能培训人数,明确增加高级技能人才人数、具备乡村工匠资格人数。五月底前各县区要把摸底工作进行完毕,数字统计准确。

   第二阶段:各县区根据摸底情况,向市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报计划,人社、教育等部门根据各县区乡镇振兴提升需求,联系对口的职业教育、技工院校进行点对点专业培训,并联系企业进行定向定岗培训,结合新型学徒制培训,组织以工代训,达到培训即就业。人社部门对各县区技能人才培训工作进行排名,每月进行动态更新、动态通报。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县区进行表扬,对落后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阶段:2022年七月底前完成《洛阳市乡村工匠职业资格评价试行办法》,2022年9月底前在各县区全面启动该项工作,2022年年底前认定第一批乡村工匠。认定范围在取证的人员中认定一批,在熟练工艺的无证人员中认定一批。乡村工匠发放洛阳市职业资格证书,符合职称互通的,同时发放相对应的职称证书,实现“双证书”工匠。

   第四阶段:2023上半年对于取得乡村工匠称号的,市县区三级要从政府层面进行大力宣传,让乡村工匠得到社会认可,结合政府直播带货等行为,打造一批我市知名乡村工匠IP,从而获得社会广泛参与。

   第五阶段:2023年实现农村高技能人才滚动式增加,2023年底全市各县区各乡镇乡村工匠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乡村振兴劳务品牌行动

    立足社会需求和特色产业,各县区要正确树立品牌意识,在已有劳务品牌基础上,调查乡村振兴劳务品牌建设情况,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本地特色,形成“一乡一品”“一县一品”。

    第一阶段:各县区在五月底前内完成情况摸底,建立本县区劳务品牌数据库。

    第二阶段:2022年九月底前向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局进行报备,争取各乡镇有一个本地区知名品牌。形成品牌效应,提升脱贫劳动力的输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第三阶段:鼓励参加全省、全国创建品牌活动。2023年各县区争取向省级创建一个全省劳务品牌,对成功创建和表现突出的县区予以表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根据国家每两年举办一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契机,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发展状况,以赛代训,为技能劳动者提供交流平台。

    第一阶段: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区特色成立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选拔机构,2022年九月底完成本县区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调查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各县区要选出自己的优势项目、优势选手,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对接培训,选拔参赛选手。

    第三阶段:2023年6月举办洛阳市首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中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洛阳区域选拔赛,通过以赛代训等形式,提升高层次技能人才质量。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建设“整村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基地

   总结乡村振兴“整村推进”技能人才培训试点经验并扩大试点规模,以就地就近向产业集聚区转移就业和对外输出持证技能人才为重点,以培训机构培训基地为基础,建设“整村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基地,对有培训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对一”精准培训。

   第一阶段:各县区2022年6月底前要完成对本县区培训机构培训基地摸底。

   第二阶段:各县区积极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接,争取各县区培训机构在基地所在乡镇均有冠名。该项工作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各县区培训基地逐步向高层次推进,形成高级带动中级,中级带动初级局面。培训机构培训人数高、中、低层次分明,达到进村培训可拿证,出村领证可就业目的。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设立各级服务乡村振兴技能大师工作室

    各县区结合乡村振兴技能人员和“乡贤返乡创业”,在完成情况摸底后建立服务乡村振兴技能大师数据库。两年内每县区设立至少一个技能大师工作室,覆盖到各乡镇。制定洛阳市技能大师评定标准,以此为基础向省、国家申报。

   第一阶段:5月底前各县区完成服务乡村振兴技能大师数据库建立工作。

   第二阶段:9月底前制定服务乡村振兴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标准。

   第三阶段: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服务乡村振兴大师工作室评定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校村合作共建技能培训示范点行动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职业院校与乡镇合作,乡镇在本辖区范围推荐自然村、社区与职业院校合作,以村、社区图书室、活动中心为培训基地共建技能培训示范点工作。    

    第一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寻找或建立校村合作共建技能培训示范点,2022年底建立两到三家校村合作共建技能培训示范点。

    第二阶段:各县区、各院校自主搭配,2023年底前内实现全市职业院校和所有自然村、社区(办事处)合作共建技能培训点,评选出一批校村合作共建技能模范培训示范点。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安排相应工作经费,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担当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区要依托互联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方针政策和实践成果,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大力弘扬乡村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待遇,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洛阳”的良好社会氛围,带动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强化督查奖惩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工作督办通报和月报表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研判,及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县区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报送工作进度,总结工作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工作成效。

编辑:河南省新市民文化交流中心 梁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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