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商服贸函〔2021〕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教育、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工会、团委、妇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家政扶贫成果,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助力乡村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