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程序,保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洛政办〔2013〕69号)精神,制定洛阳市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城市区常住户口; 2.城市区无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二)新就业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城市区常住户口; 2.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 3.毕业不满5年; 4.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