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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市民:关于印发《漯河市高技能人才集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漯人社办[2022]43号)

时间:2022-08-28     【转载】   来自:漯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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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漯河市高技能人才集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漯人社办[2022]4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漯河市高技能人才集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9日

漯河市高技能人才集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办〔2021〕29号)有关要求部署,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创新驱动、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等战略,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为契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创新政策、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强化保障,着力培养一支规模宏大、门类齐全、技艺精湛、德才兼备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漯河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保障和要素支持。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围绕全市重点支柱、战略新兴、高新技术制造、现代服务、现代农林牧渔等重点产业和新职业、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重点领域,健全技能人才引进、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交流和宣传制度,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构建“漯河食品”品牌,切实打造一支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打造“技能河南”先行区。
       ——高技能人才总量进一步增加。年均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高技能人才数量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基本适应,高技能人才结构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基本适应,基本形成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
       ——高技能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能人才素质进一步提升,需求缺口逐步缩小,结构性就业矛盾得到缓解,高技能人才虹吸效应有效释放,产业链与人才链融合发展,有力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高技能人才待遇进一步提升。全市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和社会待遇进一步提升,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技能就业、技能创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树立,尊重技能、学习技能、崇尚技能、投身技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三、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扩展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企业可拿出职工教育经费滚存结余的20%,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开发运维;按不超过职工教育经费滚存结余的40%,用于企校合作、举办职业培训机构、产业学院等。
      (二)优化高职(技工)院校岗位设置。技师学院岗位按照公办高职院校标准设置,可聘任专业技术二级教师。探索技工院校员额制改革试点。支持公办高职(技工)院校扩大岗位设置自主权,将从事实训教学、实习指导的技能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基数。公办技师学院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4:5:1,教师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不低于同类高职院校。支持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对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及以上学生可收取一定学费,收费标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民办技工院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公办技工院校学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允许技工院校从校企合作、社会培训评价等工作中获得合理报酬,按规定自主分配。
       (三)加强高职(技工)院校对外交流合作。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国际合作,实施“海外英才来漯”计划,每年从海外聘请一批技能专家到我市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任教;支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赴德国、瑞士、澳大利亚等培训。选派高技能人才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技能交流和帮扶活动,对交流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加快世赛技术推广中心建设。依托漯河技师学院,建设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1个、省级世赛集训基地2个。通过邀请、引进世赛专家及世赛奖牌获得选手等方式,组建世赛专家团队,对世赛规则、技能标准、评价体系等进行培训和推广,推动世赛成果转化。支持在机电类、机械类等专业构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体系。
       (五)全面推行用人单位自主评价。院校要建立课程标准与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融通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对建立有高质量培养、认证体系的企业,其主营业务相关的职业(工种),可通过自主评价,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评价补贴。引导企业从“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全员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促进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
       (六)开设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代表国家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及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可直接向上级申报副高级职称;获得全国技能大赛奖牌选手,经申报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教练团队主要成员和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选手辅导教师,按规定同获奖选手享受同等职称评审政策。
       (七)加强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引进。依托全市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各种平台机构,突出企业、职业院校等用人单位实际需要,每年从市外引进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引进一批技工教育名师、一体化教师。引进人才按照我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享受待遇。对高技能人才或者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引进机构和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引才成效给予综合奖励,具体奖励条件及标准按照我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执行。
       (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到2025年末,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不少于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5个;全市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支持企业、职业院校建设具有我市特色、绝技绝活的漯河市技能(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搭建我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新建市级技能(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50个以上,对认定合格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最高给予10万元补贴,发挥好高技能人才在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组织技术攻关、实施精品工艺和带徒传艺等方面的作用。工会组织命名的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优先纳入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九)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通过企校合作方式,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高级工培养2年,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
      (十)加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充分发挥“中国食品名城”优势,着力打造“漯河食品”人力资源品牌,稳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化和评价取证标准化工作;推动区县建设一批区域技能人才创业园区,重点培养具有精湛技艺和掌握新知识、新工艺的高技能人才,全力打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先行区。
       (十一)创建人才创新创业孵化空间。每年创建一批“智能+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市级孵化空间,按类别给予市级孵化空间一定标准的建设补助,着力推动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区县级孵化空间,鼓励区县给予本级孵化空间一定建设补助。支持数字技能人才创业创新,为有创业创新意愿的数字技能人才提供场地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指导等服务,鼓励开展创业研修班、创业导师进园区等活动,参加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展示交流等活动。
       (十二)强化技能竞赛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将技能竞赛活动列入就业创业资金支持范围,鼓励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每年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职工素质提升等情况,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工种)技能竞赛,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相应的职业技能竞赛,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培育更多漯河工匠。对各项目(工种)决赛获前3名(双人赛项决赛获前3名、三人赛项决赛获前2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授予“漯河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按相关等级晋升高级工(已有相应级别等级证书或国家没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晋升)。  
      (十三)加大资金奖补力度。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0.8万元、0.5万元的奖励。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漯河技术能手”“漯河工匠”评选选树工作。对获得世赛、国赛、全国行业一类赛、国家级专项竞赛、全省技能大赛、省级行业一类赛、省级专项竞赛好成绩的选手和专家教练团队,分别参照上级奖励金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十四)提升技能人才待遇。企业引进(外省)市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队参赛选手、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选手,按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给予生活补贴和租房、购房补贴。注重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和评选劳动模范,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鼓励企业对在生产一线做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在带薪学习、休假、疗养、出国进修等方面,与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企业在落实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等方面对高技能人才予以倾斜。
       (十五)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丰富技能等级设置,延长人才成长链条,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探索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八级评价机制,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原则上对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十六)着力技能人才培养。将漯河工匠、漯河技能大师列为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候选人培养,将全市技术能手列为全省、全国技术能手等候选人培养。全市高技能领军人才、世赛国赛等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以及全市对应各级各类荣誉,鼓励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对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和市内重大活动的,以及在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取消学历、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十七)建立高技能人才联络服务站点。依托人才服务站,在有条件的园区、镇街、村社等,建立高技能人才联络服务站点。依托技工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平台,建立“技能训练营”。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薪酬调查报告和创新指数。加强技能人才、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等社会组织建设,指导区县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漯河市高技能人才集聚专项行动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任务落实。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做好政策、项目、资金等配套,加强协商,形成合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典型宣传。积极发动各类媒体,对集聚高技能人才政策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形成漯河吸引高技能人才磁场效应,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为全市高技能人才集聚贡献重要力量。

编辑:河南省新市民文化交流中心 梁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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